根據《廣東省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廣東省稅務局轉發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 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關于下達2023年基本醫療保險各省參保人數目標的通知》(粵醫保函〔2023〕111號)精神,經研究,現決定臨時放開云浮市城鄉居民醫保中途參保條件限制,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放開時間
自通知之日起至2023年6月30日止。
二、放開范圍
未參加云浮市2023年度居民醫保的以下人員均可在放開時間內按規定參加云浮市2023年度居民醫保,不受中途參保條件限制。
(一)云浮市戶籍城鄉居民(含新生兒,不含職工醫保參保人);
(二)在云浮市就讀的各級各類學校在校學生;
(三)已辦理云浮市居住證人員(含港澳臺人員);
(四)云浮市戶籍城鄉居民未辦理戶口遷入的配偶和未入戶子女。
三、待遇享受時間
從繳費到賬次月起享受居民醫保待遇。
四、辦理流程
(一)參保人帶上身份證、戶口簿等資料到戶籍所在地鎮級醫保經辦機構辦理中途參保手續。
(二)辦理中途參保手續后城鄉居民通過“粵稅通”“粵省事”小程序電子繳費渠道進行繳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