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我縣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單位的安全監管,做好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許可工作,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455號)、《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65號)、《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 公安部辦公廳關于深化煙花爆竹零售經營安全專項治理的通知》(安監總廳管三〔2017〕97號)和《關于印發〈廣東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關于煙花爆竹經營許可的實施細則〉的通知》(粵安監〔2014〕44號),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保障安全、統一規劃、合理布局、總量控制、適度競爭”的原則,全面提高我縣煙花爆竹經營(零售)整體安全經營條件,規范煙花爆竹經營市場秩序,從源頭上消除安全隱患,有效遏制違法經營煙花爆竹安全事故發生。
(一)為方便群眾購買正規合格煙花爆竹產品,根據近年來全縣經營情況、群眾需求和上年度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的申領情況,我縣2025—2026年度煙花爆竹零售布點規劃為101個,具體見《郁南縣轄區內煙花爆竹零售點2025—2026年度規劃布局一覽表》(附件1)。本次規劃布點原則上規劃到鎮,需符合相關經營條件,如出現個別鎮的經營布點數量超出規劃數量,在不突破全縣規劃布點總量的前提下,縣應急管理局有權在全縣各鎮之間作適當調整。
(二)考慮到廣大經營者的經營場所投入,為適當保持穩定,本次發證零售經營期限為2年。
(三)為滿足群眾燃放煙花爆竹需求,特規劃郁南縣煙花爆竹批發倉庫(郁南縣宏安貿易有限公司)在都城鎮白木沙灘設立1個煙花爆竹經營臨時零售點,有效期為春節期間。該臨時零售店需采用集裝箱臨時建筑物,具備省級以上煙花爆竹權威檢測機構出具的檢測報告或檢測合格證明,消防設施檢測證明。
(四)本縣核發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劃定的經營范圍為:C級、D級煙花和C級爆竹。
三、申領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煙花爆竹零售點設置要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行業標準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 4128—2019)(附件2)的相關要求,同時要具備以下條件:
(一)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須年滿18歲,身體健康,能夠正常從事煙花爆竹零售經營活動,接受應急管理部門安全知識培訓并考核合格;
(二)實行專店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三)零售場所的使用面積不小于10平方米,同時應不大于200平方米,并設置可分類存放面積相對應的總藥量的產品專用庫房,其周邊50米范圍內沒有其他煙花爆竹零售店,與學校、幼兒園、醫院等人員聚集場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產、儲存設施應不少于100米的安全距離,零售場所應設立在煙花爆竹禁燃區外,且與禁燃區不少于200米的安全距離;
(四)零售場所不應設置在電壓高于1kV的電力線路下方,且應選擇在消防救援車輛可以順暢到達的區域;
(五)零售場所內禁止人員住宿,與其他場所聯建時,與其他房間之間不應有樓梯或門窗、洞口相通,不應作為其他生產、經營和生活等場所的進出通道;嚴禁使用燃氣爐具和電爐具,店內使用的照明燈具、電源開關、電源線路等要符合防火防爆要求,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明顯處張貼安全警示標志和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
(六)只可存放、經營許可證核定品種和級別的煙花爆竹合格產品,結合零售場所面積和周邊安全條件實際情況,實際許可存放總藥量經現場核查后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行業標準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19)的規定最終確定;
(七)按規定購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
(八)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行業標準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AQ4128—2019)有關要求;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四、申領《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需提交的材料
(二)市場監管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或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三)經營場所產權或租賃證明文件;
(四)郁南縣XX鎮XXX煙花爆竹店與其周圍安全條件說明(附件4);
(五)審核合格后須提供購買安全生產責任保險證明文件;
(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合格證(復印件)。
(一)申請。申請煙花爆竹經營(零售)的單位或個人,必須具備申領經營(零售)煙花爆竹的基本條件。
申請對象:擬從事煙花爆竹經營(零售)的單位或個人。
申請時間:2024年12月9日至12月13日。
請符合以上條件的經營戶攜帶申請材料紙質版提交至郁南縣應急管理局進行現場申請(地址:郁南縣都城鎮城中路191號郁南縣應急管理局三樓危化股,聯系方式:0766-7311793)。
相關要求:擬申請從事煙花爆竹經營(零售)的個人,必須在上述時間內,提交上述紙質資料現場申報,逾期不再受理。
(二)審核。縣應急管理局組織相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申請材料和經營(零售)場所進行審查以及現場核實,符合布點規劃和安全規定等有關條件的,按程序審批。工作人員只對申請人的一個選址進行一次現場核查。
審核時間: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
為加強各鎮對煙花爆竹零售的監管,在申請人數量超出本地區規劃布點數量,且均符合安全條件的情況下,經縣應急管理局審查合格的,由縣應急管理局組織申請人通過公開抽簽的形式決定經營權歸屬。
(三)發證。煙花爆竹經營(零售)申請人通過審核,具備發證條件的,進入審批流程,審批通過后頒發《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本次辦理的《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有效期限為2年(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四)其他。今后若因城市規劃建設或上級有關部門修改煙花爆竹零售點設置條件以及在經營期間周邊的安全條件不符合要求的,經營者必須無條件服從相關部門的指令,重新選址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繼續經營。
(五)經營者不服從相關部門的監管,或經營期間有違法經營行為,按相關規定依法吊銷《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
附件:1.郁南縣轄區內煙花爆竹零售點2025—2026年度規劃布局一覽表
2.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行業標準AQ4128—2019煙花爆竹零售店(點)安全技術規范.pdf
4.郁南縣XX鎮XXX煙花爆竹店與其周圍安全條件說明.doc
附件1
郁南縣轄區內煙花爆竹零售點2025—2026年度規劃布局一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