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南縣連灘鎮堅勝水泥制品廠的攪拌站未取得資質證書違規生產預拌混凝土
(一)基本案情。我局在“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郁南縣連灘鎮堅勝水泥制品廠的攪拌站未取得資質證書違規生產預拌混凝土。經我局調查核實,該單位未取得資質證書違規生產預拌混凝土的行為屬實,以上事實,有現場筆錄、調查詢問筆錄等資料為證據。
(二)查處過程簡介。我局執法人員于2024年2月在市場雙隨機執法檢查中發現郁南縣連灘鎮堅勝水泥制品廠的攪拌站未取得資質證書違規生產預拌混凝土,歷時3個月,多方取證后,于2024年2月21日經我局領導班子集體研討批準立案并指派執法人員對該案件進行調查。案件調查從2024年2月21日至3月14日止郁南縣連灘鎮堅勝水泥制品廠的違法事實基本查清,于2024年4月23日向郁南縣連灘鎮堅勝水泥制品廠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告知其違法事實、依據和擬作出的行政處罰事項,并告知享有陳述申辯的權利。于2024年5月10日作出《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決定書》,對郁南縣連灘鎮堅勝水泥制品廠進行罰款。
(三)處罰情況。郁南縣連灘鎮堅勝水泥制品廠違反事實,我局認為郁南縣連灘鎮堅勝水泥制品廠行為違反了(《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紤]當事人積極配合調查,勇于承擔責任,且未對社會造不良影響。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及(《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六十條第一款、第二款規定并結合《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基準工程建設與建筑業類》裁量檔次,決定從輕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