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推進黨史學習教育,全面增強干警的服務意識和群眾觀念,近日,郁南縣人民法院建城人民法庭干警成功調解兩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以實際行動踐行“我為群眾辦實事”。
案件中,被告梁某贊和被告梁某蓮于2007年間分別向原告唐某借款202600元和20000元,本息計至2022年1月5日分別為761573.40元和85780元。立案后,在莫家欽庭長的帶領下,建城法庭干警先后三次到兩被告所在的村委了解情況并到其家中進行調解,被告梁某蓮隨后分幾次向原告還款30000元,原告唐某申請對被告梁某蓮撤回起訴。在1月25日,莫庭長還約原告到南江口某村委被告梁某贊家進行調解,經過一個多小時釋法明理,被告梁某贊恍然大悟,并承諾2年內清償欠款。原告也考慮到被告的實際情況及雙方的親戚關系,愿意退讓一步免除利息,只要求被告梁某贊清償借款本金。莫庭長促成原、被告雙方當場達成調解協議并簽字確認。事后原告說:“現在很少會有法官愿意到鄉村當事人家里進行調解了,莫法官真的是個好人啊!”
基層法官不僅要具備充足的法律專業知識,還需了解當地風土人情,開啟多元解紛方式,釋放善意,秉持寬容。案后莫庭長說:“如果這兩個案子采用判決結案,除借款本金外,涉及利息60多萬元,被告肯定難以接受、難以還清,原告有可能一分錢都拿不回來,現在調解結案,原告已收回30000元,被告也承諾陸續還款,這樣除了能達到案結事了,還能提升‘人和’質量,推動多元解紛模式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