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郁南法院充分運用強制拍賣、司法拘留等強制執行措施為申請執行人追討欠款,成功使兩宗案件的被執行人主動履行還款義務。
案例一:申請執行人楊某與被執行人嚴某民間借貸糾紛一案,被執行人嚴某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還款義務,郁南法院于2022年11月底依職權恢復執行,依法對被執行人的房產提起資產處置程序。被執行人怯于其房屋被拍賣,主動聯系法院表示愿意還款。執行法官隨即與申請執行人溝通,雙方就履行義務方式達成一致意見,被執行人以現金方式當場一次性履行剩余執行款。至此,該起執行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案例二:在執行申請執行人季某與被執行人文某裝修合同糾紛案時,根據申請人線索,法院執行干警于3月9日趕赴東莞,到達被執行人家中對其進行拘傳。因被執行人態度惡劣,且拒不履行還款義務,執行干警遂依法對文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拘留所內,被執行人經過深刻反省,充分認識到自己的錯誤,表示愿意與申請執行人協商和解。最終在執行法官的主持下,被執行人文某與申請執行人達成長期履行和解協議,法院依法解除拘留措施。
因疫情防控措施調整,郁南法院因時因勢對執行案件加強執行,對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的被執行人,依法采取相應的司法強制措施,震懾敦促被執行人主動履行義務。下一步,郁南法院將持續加大執行力度,針對涉民生執行案件開展“春雷行動”集中執行,在善意文明執行的同時運用好強制措施,依法嚴厲打擊拒執行為,不斷提高執行工作質效,力保執行工作“有速度”,執行舉措“有力度”,為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推動郁南高質量發展貢獻法院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