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開庭!”伴隨法槌聲落下,郁南縣南江口鎮南渡村委會議室中一場別開生面的巡回審判拉開了序幕,庭審現場莊嚴肅穆、座無虛席。案中吳某某等兩名被告人意圖狩獵野生動物而私藏槍支,被郁南法院依法分別判處拘役四個月和有期徒刑六個月。庭審結束后,旁聽村民紛紛表示這是一場生動的“環保教育課”,今后將努力提升環保意識,自覺成為環保法律法規的遵守者、生態文明建設的踐行者。而這也是郁南法院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一個司法縮影。
郁南是全國綠化模范縣、中國生態旅游大縣、廣東綠色名縣,綠色是郁南最深厚的底色,生態是郁南高質量發展的核心優勢。近年來,郁南法院堅持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充分發揮環境資源審判職能作用,以高質量司法服務推動綠美郁南高質量發展。
補植復綠守青山
風吹過,樹葉沙沙作響,滿目瘡痍的山頭又現新綠。
2019年,梁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許可證的情況下,擅自雇人砍伐租種山場的林木并銷售獲利,經審理,梁某某行為已構成濫伐林木罪,郁南法院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個月,并賠償復綠撫育費用1萬元。此案作為2021年廣東高院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例之一,體現了郁南法院嚴厲打擊破壞森林資源違法犯罪行為的堅強決心,也是人民法院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的司法需求的具體實踐。
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公平的公共產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郁南法院牢固樹立新時代環境司法理念,貫徹落實環境公益訴訟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積極延伸司法建議書、“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等司法職能,大力促進懲治犯罪、賠償損失和修復環境協調統一。近年來,郁南法院審理環境公益訴訟案件14件15人,依法判處9名被告人承擔生態損害賠償費用45萬余元。
司法協作護綠水
盛夏八月,西江上船只密布、魚蝦成群,展現著作為郁南重要水源和生態命脈的勃勃生機。
2021年12月,郁南法院公開宣判了云浮市首例因非法捕撈、收購、出售西江魽魚的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案。此案被告人葉某某駕駛漁船非法捕捉西江魽魚3條,并售予被告人劉某某于其經營的飯店出售獲利,郁南法院依法以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追究兩人刑事責任。此案的法槌落定,給廣大漁民朋友再次敲響警鐘,莫讓“漁網”觸碰“法網”,彰顯了維護西江生態安全、生物安全和公共衛生安全的司法力量。
西江是郁南融入粵港澳大灣區、承接東部產業轉移的綠色水運大通道。郁南法院堅持立足流域水生態核心,依法審理水環境與水資源案件,積極推進西江生態保護執法司法互動,堅持共研共商西江生態保護司法協作,找準發展經濟、保障民生和保護環境之間的平衡點,協同推進西江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近年來,郁南法院審結涉西江河流域環境保護案件8件12人。
防治污染保生態
“總算把那堆廢渣處理了,我一直懸著的心也可以放下了。”郁南縣歷洞鎮一村民感慨道。
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期間,何某某先后三次擅自將25噸金屬灰廢渣從佛山市南海區運回郁南縣歷洞鎮農林村委,直接傾倒、堆放在露天土地上,對周邊環境造成嚴重污染,經審理,郁南法院以污染環境罪判處何某某有期徒刑七個月,并承擔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費用21萬余元。何某某從“環境破壞者”到“生態修復者”,是郁南法院嚴懲犯罪行為與倡導恢復性司法相結合的生動體現,從司法層面加大了對污染土壤的修復力度。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中國式現代化是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現代化。”郁南法院深入推進環境污染防治,踐行保護性、恢復性、預防性、公益性司法理念,嚴格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的《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加大涉大氣、水、土壤污染糾紛案件審理力度,切實以更高標準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近年來,郁南法院依法判處6名被告人承擔生態修復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