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你們已經離婚了,但是也要關注孩子的身心健康,這是法院發給你們的《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你們拿到后要仔細閱讀并繼續履行好父母應盡的義務,認真呵護孩子健康成長。”4月22日,郁南法院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在涉及未成年子女的離婚案件中開展“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工作的意見》向孔某和黃某發出云浮首份《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并引導二人關心、關注孩子的心理健康。
黃某和孔某于2003年登記結婚,婚后育有一兒一女。雙方因生活瑣事產生矛盾,經常發生爭吵,兩人多次溝通無果,黃某遂以感情破裂為由兩次訴至法院要求與孔某離婚,婚生子女由黃某撫養。在案件辦理中,辦案團隊聯系孔某欲將應訴材料轉交至孔某時,孔某在電話中表現得非常抗拒,一直拒絕配合送達工作。為了抓住和孔某面對面溝通的機會,辦案團隊通過問詢黃某得知孔某住址后,連續數天在孔某住處等待其下班回家,最終等到了孔某開門溝通的機會。辦案團隊勸導孔某由子女角度出發,向其分析兩人子女正處于身體和性格發育形成的關鍵期,父母理應多予以關心幫助,雙方應放下矛盾就子女撫養問題好好溝通。數日后,黃某、孔某二人均致電承辦法官表示同意調解。
“我也知道黃某生活不容易,孩子的撫養費就不用她給了。”經承辦法官向二人講解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關于子女撫養的權利和義務,孔某、黃某亦互相體諒,最終達成一致協議,二人自愿離婚,兒子由孔某撫養。一場調解下來,雖然解決了黃某與孔某的婚姻關系問題,但兩人孩子的心理健康也是需要關注的重點。郁南法院發出《關愛未成年人提示卡》,告知黃某、孔某要及時關注未成年人子女心理健康和情感需求,肩負起父母對未成年人子女撫養、教育、保護的法定義務,最大程度避免離婚帶給孩子的不利影響,共同為孩子創造一個良好、和睦、文明的健康成長環境。
下一步,郁南法院將牢固樹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辦”理念,抓住與婚姻家事當事人面對面溝通的每一次機會,以情法促和諧,用心推動案結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