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郁南法院成功促成一宗長達3年的執行案件和解,被執行人一次性向申請執行人支付了16萬元,案件處理得到了當事人的肯定和認可,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2020年11月,原告沈某連駕駛二輪電動自行車載原告鄧某棋、第三人鄧某揚由郁南縣大灣鎮城區往大灣鎮逕口村委鄧屋方向行駛,橫過公路時與蔡某雄駕駛的無號牌二輪摩托車發生碰撞,造成原告沈某連、鄧某棋、第三人鄧某揚受傷及兩車損壞的道路交通事故。后郁南法院依法判決被告支付賠償款21萬余元,但被告沒有按照生效判決履行還款義務。
2021年12月,申請執行人向郁南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經法院采取強制執行措施后,被執行人仍拒不履行判決,而申請執行人身受重傷急需治療費用,案件處理陷入僵局。隨后,執行法官通過電話、面談等方式積極與被執行人溝通,深入了解了被執行人的家庭、經濟等情況。原來,被執行人因受疫情影響,現階段的經濟無法支撐大筆賠償。為了盡快將案款執行到位,執行法官馬上與申請執行人及其家屬溝通,并認真聽取申請執行人意見。最終,在執行法官的積極協調下,雙方當事人達成執行和解,被執行人一次性支付16萬元,案件順利執行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