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遠親不如近鄰,構建和諧融洽的鄰里關系有利于維護社會的穩定。近日,郁南法院成功化解一起排除妨害糾紛,以善意文明執行避免衍生二次矛盾糾紛。
李某甲、李某乙將被告謝某某起訴至法院,要求被告謝某某拆除在原告山林地違法建造的露天廁所。判決生效后,被執行人未主動履行義務,申請人李某甲、李某乙申請強制執行。執行立案后,依法向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書等執行文書,被執行人仍拒絕履行,導致雙方當事人對立情緒激烈,都不愿做出讓步。執行法官考慮到該案屬于排除妨害糾紛案件,當事人為多年的同鄉,輕易決斷很可能激化鄰里矛盾,而善意文明執行相較于采取強制執行措施更有利于化解糾紛。
于是執行法官帶領干警多次前往現場,詳細了解雙方的想法,耐心分析矛盾焦點,細致向雙方當事人講解法律法規。通過明法理、釋情理、講道理,讓雙方懂得鄰里之間的矛盾誰勝誰負并不重要,而是要考慮雙方今后的長期相處。經過多次動之以情、曉之以理的調解工作,被執行人開始主動配合法院的執行工作。執行當天,在當地的黨委政府和派出所的協助下執行干警按照原定的預案,有序組織開展拆除工作,歷經一個多小時將搭建的露天廁所全部拆除,案件順利執行完畢。
一直以來,郁南法院始終秉承“如我在訴”理念,用心用情辦好每一個案件,解決好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把善意執行、高效執行落到實處細處,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司法獲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