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燦洪同志任縣公安局副局長,免去其縣公安局寶珠派出所所長職務;
歐伙榮同志任縣公安局警務保障室主任,試用1年;
謝美洲同志任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縣衛(wèi)生健康局副局長職務;
江學勤同志任縣精神文明建設辦公室主任;
免去陳燈殿同志的縣委機要局局長職務;
免去劉天來同志的縣工信商務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謝輝同志的縣司法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陳志居同志的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李若鵬同志的縣市場監(jiān)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吳柏強同志的縣集貿和市政管理中心副主任(正科級)職務;
免去盧東基同志的縣融媒體中心副主任職務;
免去陳光強同志掛任的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李榮伯同志掛任的縣公安局副局長職務。
黎文森同志任縣人民政府行政服務中心副主任;
楊洋柳同志任縣農業(yè)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
鄭秀瑜同志任縣農業(yè)綜合服務中心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