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局擬審查《郁南縣維江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6日),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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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郁南縣維江塑膠制品有限公司建設項目 |
建設單位 | 郁南縣維江塑膠制品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郁南縣都城鎮五龍村委會牛圩河工業區 (北緯23°13’23”;東經111°31’6”) |
環評機構 | 河南金環環境影響評價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項目從事加工、批發、零售:塑膠制品。項目占地面積1125.6m2,建筑面積1427.25m2。年產LOL驚喜公仔300萬只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水 噴淋水均循環使用,不外排。項目員工生活污水經化糞池及隔柵處理達廣東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三級標準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網。 2、廢氣 項目噴漆、自然晾干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采用“水簾柜噴淋系統”進行收集,并由引風機送至“水噴淋塔+UV光解+活性炭吸附塔”進行處理后于樓頂排放,排氣筒高度約為15米。有機廢氣排放執行《家具制造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4-2010)第II時段排放限值要求。項目移印、注塑工序產生的有機廢氣經有效收集后,經 “+UV 光解+活性炭吸附塔”進行處理后于樓頂排放,排氣筒高度約為15米移印工序排放的有機廢氣執行廣東省《印刷行業揮發性有機化合物排放標準》(DB44/815-2010)第Ⅱ時段排氣筒排放限值的要求;注塑工序排放的有機廢氣執行《合成樹脂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31572-2015)表4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油煙經引風機送至靜電式油煙凈化器處理后于樓頂排放,油煙排放執行《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中型規模要求。 3、噪聲 本項目噪聲主要是生產設備運行時的機械噪聲,噪聲源強為80~85dB(A)。建設單位需采用低噪設備,通過減振、隔音、消音處理,并盡量將高噪聲設備防治在遠離廠界的位置。經過墻體的阻隔和距離的衰減,項目四周邊界噪聲可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l2348-2008)3、4類標準。 4、固廢 生活垃圾經統一收集后交由當地環衛部門清運處置;項目邊角料等循環利用。項目危險廢物在項目固廢暫存區內貯存時,必須嚴格執行《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單內的相關規定,必須分類收集,分類儲存于不同的密封容器內,并定期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回收處置(危險廢物的轉移必須符合《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管理辦法》中的規定),同時做好臺賬記錄等。 |
公眾參與情況 | 我局已對本項目采取了受理公告網上公示供群眾了解項目的信息,公示期間并未收到反饋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