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我單位擬審查《廣東中潤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5萬立方米木質纖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為體現公開、公正的原則,強化公眾參與,現予公示5個工作日(自2020年7月22日起),如有意見,請在公示期內來信或來電向我單位反映。
聯系地址:郁南縣都城鎮江濱中路14號,郵編:527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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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提出聽證申請。
項目名稱 | 廣東中潤新材料有限公司年產15萬立方米木質纖維建設項目 |
建設單位 | 廣東中潤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設地點 | 云浮市郁南縣宋桂鎮宋桂村干沖坑高速棄土場(中心地理位置坐標:北緯22.88923°,東經111.77955°) |
環評機構 | 福建高邦土壤環境技術有限公司 |
項目概況 | 項目總投資18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900萬元,占地65332.68平方米,建筑面積28325.5平方米,主要從事石仔、石粉、砂的加工生產,計劃年產15萬立方米木質纖維。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1、廢水 項目產生的生活污水和擠壓廢水均進入自建污水處理站處理達廣東省地方標準《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時段一級標準(其他排污單位)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GB18918-2002)及其修改單一級B標準后,排入宋桂河;抑塵用水經自然蒸發后消失;冷卻用水和原料清洗水均循環利用,不外排;搓絲廢水采用蒸發濃縮裝置處理后,交有資質單位清運處置。項目產生廢水均得到有效處理,對附近水體宋桂河的水環境質量影響較小。 2、廢氣 項目廢氣主要為切片、篩分粉塵,裝卸過程產生粉塵和原料堆放過程產生的粉塵以及食堂產生的油煙。根據工程分析可知,有組織排放的大氣污染物顆粒物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二級標準限值要求;排放的大氣污染物達到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表2新建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濃度限值中燃生物質成型燃料鍋爐限值要求;排放的油煙可符合《飲食業油煙排放標準(試行)》(GB18483-2001)表2飲食單位的油煙最高允許排放濃度要求。 項目廢氣主要為切片、篩分粉塵,裝卸過程產生粉塵和原料堆放過程產生的粉塵,均呈無組織排放。無組織排放的顆粒物廠界濃度可達到廣東省地方標準《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周界外濃度最高點限值要求,則不會對周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 綜上所述,項目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后,廢氣排放將得到有效的控制及治理,對項目周邊的大氣環境質量影響較小。 3、噪聲 本項目生產過程產生的噪聲主要來自于顎式破碎機、圓錐破碎機、振篩等設備運行產生的噪聲及車輛運輸噪聲,其噪聲級在70~90dB(A) 之間。本評價建議建設單位選用低噪聲設備,合理優化布局,對噪聲較大的加工機械采取減震及消聲措施;加強員工操作的管理,合理安排生產時間,制定嚴格的裝卸作業操作規程,避免不必要的撞擊噪聲;機械均使用泡沫板封閉,項目噪聲經過以上措施及一定的距離衰減后,項目廠界噪聲可以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2類標準的要求,不會對周圍環境產生明顯不良影響。 4、固廢 項目生活垃圾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燃燒生物質后產生的鍋爐灰渣定期外售磚廠制磚;污水處理站剩余污泥委托一般固廢回收商清運處置;布袋收集粉塵和微濾機回收的纖維送至生物質鍋爐作為燃燒使用;產生的濃縮殘渣,屬于危險廢物,建設單位擬采用密封袋進行收集,并暫存于危廢房內,定期委托有資質單位清運處置。采取上述措施后,項目產生的固體廢物對周邊環境影響較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