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工期環境保護措施 根據《報告表》分析,項目需要在空地上進行廠房的建設,會產生施工廢氣、廢水、噪聲和固廢。 1、施工廢氣 施工期產生的廢氣主要是施工過程產生的揚塵及運輸汽車尾氣,建設單位須采取以下有效的防治措施:①設置施工圍擋;②灑水抑塵;③交通揚塵抑制;④禁止燃燒建筑材料;⑤加強維修保養等措施,在采取相應的措施并規范管理后,可使施工造成的粉塵污染及尾氣污染等影響減至最低,不會對區域大氣環境產生明顯的不良影響。 2、施工廢水 本項目施工過程中的廢水主要來自施工廢水、暴雨地表徑流。施工廢水主要為機械設備沖洗廢水等,主要含有泥沙、石油類等污染物;暴雨地表徑流除了沖刷浮土、建筑砂石、垃圾和棄土,夾帶大量的泥沙外,還會攜帶水泥、油類等各種污染物。施工期間,施工單位應嚴格對地面水的排放進行組織設計,嚴禁亂排、亂流。施工期間應落實以下措施: ①施工單位應在現場設置廢水收集池、沉砂池和隔油隔渣池,對建筑施工廢水進行簡易沉淀、隔油處理,沉淀的上清液回用于建筑施工和場地澆灑抑塵,不外排;在散料堆場四周應用石塊或水泥砌塊圍出高0.5m的防沖刷墻,以防止散料被雨水沖刷流失。 ②合理安排施工時間,盡量避免暴雨時進行施工,并采取防護加固等工程措施,可減少雨天地表徑流攜帶泥沙進入附近水體,污染周邊環境。 ③及時清運施工垃圾,對施工場地內的建筑材料堆場、建筑垃圾堆場采取必要的遮擋措施,防止暴雨沖刷和大風揚塵。 ④土方、砂石等物料在運輸過程中要用苫布進行遮蓋,嚴禁車輛超載導致沿途飄灑撒漏產生二次污染。 3、施工噪聲 項目建設期間,為了降低建筑施工噪聲,建議采取以下措施來減輕施工噪聲對區域聲環境影響: ①施工單位應合理安排施工進度,高噪聲作業時間應安排在白天,同時禁止在午休(12:00~14:00)及夜間(22:00~次日6:00)進行高噪聲作業。確因特殊需要必須連續施工作業的,應當提前向相關職能部門申報,取得許可證明,并提前對附近敏感點作出公示公告,與群眾友好協商高噪聲作業的時間安排之后,方可施工。 ②盡量選用低噪聲機械設備或帶隔聲、消聲的設備。盡量以液壓工具代替氣壓沖擊工具。 ③施工部門應合理安排施工時間和施工場所,并對設備定期保養,嚴格操作規范。在施工邊界,設置臨時隔聲屏障或豎立大型廣告牌,以減少噪聲影響。 ④加強運輸車輛的管理,按規定組織車輛運輸,合理規定運輸通道。盡量避免在居民區出入;不能避免要經過居民區附近時,車輛應限速行駛,減少鳴笛。 ⑥在有市電供給的情況下禁止使用柴油發電機組。 ⑦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對噪聲源作單獨隔聲圍蔽。施工現場應設置不低于2.5米高的臨時圍擋,擋板之間密封,以降低施工噪聲對周邊敏感點的影響。 4、固體廢物 施工過程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是施工人員生活產生的生活垃圾和廠房建設過程產生的建設垃圾,為減少施工期固體廢物在堆放和運輸過程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建議采取如下措施: ①生活垃圾交環衛部門定期清理,建筑垃圾交由相關部門利用處理。施工單位必須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請,按規定辦理好棄渣排放的手續,獲得批準后方可在指定的受納地點棄土。 ②對于臨時堆放場要做好覆蓋和排水工作,以防雨水沖蝕;施工結束后及時恢復綠化。 ③車輛運輸散體物料和廢棄物時,必須密閉、包扎、覆蓋,不得沿途漏撒;運載土方的車輛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按指定路段行駛。 ④本項目施工過程產生的固體廢棄物嚴禁隨意傾倒,臨時堆放應盡可能遠離周邊水體,嚴禁傾倒廢料進水體。 在施工完成后,退場前施工單位應清潔場地,包括移走所有不需要的設備和材料。 (二)運營期環境影響和保護措施 1、廢氣 根據《報告表》分析,項目產生的廢氣主要為鍋爐內燃料燃燒產生的鍋爐廢氣,物料投送、儲存過程產生的粉塵以及脫硝過程產生的逃逸氨。 兩臺40t/h鍋爐以成型生物質顆粒為燃料,產生的鍋爐廢氣通過“多管除塵-SNCR+SCR聯合法-布袋除塵-鈉基濕法脫硫”處理設施處理后通過45m高排氣筒排放。廢氣中主要污染物能滿足廣東省《鍋爐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DB44/765-2019)表3大氣污染物特別排放限值; 投料、儲存過程產生的粉塵無組織排放,通過加強車間通風處理能滿足廣東省《大氣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時段無組織排放濃度限值(顆粒物1mg/m3);脫硝過程產生的逃逸氨依據《火電廠污染防治可行技術指南》(HJ2301-2017)表15 SNCR-SCR聯合脫硝技術主要工藝參數及效果,需控制逃逸氨的排放濃度≤3.8mg/m3。 2、廢水 項目營運期外排廢水主要為生活污水、鍋爐軟化水設備反沖洗水和鍋爐濃水。經三級化糞池預處理后的生活污水和鍋爐濃水通過市政污水管網引入郁南縣大灣鎮污水處理廠處理;鍋爐軟化水設備反沖洗水用于綠化灌溉,廠房降溫。 3、噪聲 根據《報告表》分析,項目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噪聲主要為生產設備生產過程中產生的機械噪聲,通過優化廠區的布局,選用低噪設備并采取有效的隔聲措施,合理安排工作時間,確保項目四周邊界晝間噪聲達到《工業企業廠界環境噪聲排放標準》(GB12348-2008)中的3類標準要求。 4、固體廢物 嚴格落實固體廢物分類處理處置要求,按“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原則,落實各類固體廢物的收集、處置和綜合利用措施。項目運營期間產生的固體廢物主要為生活垃圾、爐渣、粉塵、廢布袋、廢包裝材料以及廢催化劑,生活垃圾經統一收集后交由環衛部門處理;爐渣、粉塵、廢布袋和廢包裝材料經收集后交由資源回收單位回收處理;脫硝治理過程產生的廢催化劑收集后交由有資質單位回收處理。 5、地下水、土壤環境 本擴建項目用水均來自市政供水管網,不進行地下水的開采,不會造成因取用地下水而引起的環境水文地質問題,場地硬底化,生產車間地面、污水處理站、一般固廢暫存區、危險廢物暫存區庫等做好防腐、防滲措施,并鋪設好污水收集管道,因此項目不存在地下水、土壤環境污染途徑,不會對地下水、土壤產生影響。 6、項目應制定并落實有效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環境事故應急體系,制定嚴格的規章制度,降低項目的環境風險。 7、項目應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規范設置各類排污口,并定期開展環境監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