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電動自行車經營者:
2024年11月1日起,我國實施電動自行車強制性新國標。針對當前電動自行車市場出現的“換購熱”,為進一步規范電動自行車市場價格秩序,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郁南縣市場監管局對全縣電動自行車經營主體做如下提醒告誡:
一、有關經營者要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明碼標價和禁止價格欺詐規定》等價格法律法規規定,強化依法經營、誠實守信意識,加強價格自律,及時妥善處理價格糾紛,不得牟取非法利益,自覺履行法律責任和社會責任。
二、有關經營者要嚴格落實明碼標價制度,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定價原則,銷售電動自行車和提供服務收費必須實行明碼標價,要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明確、字跡清晰、貨簽對位、標示醒目。商品標價簽應當標明品名、產地、計價單位、規格、等級、零售價格等主要內容,并且嚴禁在明碼標價之外另行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三、有關經營者要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價權,不得實施以下不正當價格行為:(一)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二)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三)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與其進行交易;(四)違背消費者意愿捆綁銷售其他商品(服務)或在法律政策規定以外附帶其他不合理條件,變相提高價格或強制消費;(五)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四、有關經營者不得進行虛假宣傳,不得對電動自行車的續航里程、性能、功能、質量、銷售狀況、用戶評價、曾獲榮譽等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誤導消費者。
各有關經營者要認真對照提醒告誡要求,積極自查整改,進一步規范經營價格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密切關注并持續加強對相關市場價格行為的監督檢查,對經提醒告誡仍不整改的,將依法從嚴從重處理;對于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典型案例將公開曝光。歡迎廣大群眾積極監督,如發現涉嫌價格違法行為,可撥打12315或12345熱線電話投訴舉報!
郁南縣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