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據民政部消息,近日,經國務院批準,民政部將在遼寧、山東、廣東、重慶、四川實施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江蘇、河南、湖北武漢、陜西西安實施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試點期限為2年,自2021年6月1日起至2023年5月31日止。
根據現行規定,內地居民自愿結婚、離婚,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婚姻登記。這一規則的制定固然有著當時的考慮,但在如今看來,將給不少群眾帶來負擔。
民政部數據顯示,目前全國婚姻登記機關平均每年辦理結婚登記1000萬對左右、離婚登記近400萬對、補領婚姻登記證400萬對左右,直接服務群眾近4000萬人次。與之相對的是我國人口流動愈發頻繁的現狀。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有4.93億人處于“人戶分離”的狀態。更值得注意的是,流動人口中15歲至35歲的人員占了總量的70%以上。這些人員多為外出打工就業、經商辦企業、求學參軍人員,適婚人員占絕對比例。按照現行法律規定,流動群體返鄉辦理婚姻登記必將產生較大的時間、人力、物力和經濟成本。
據民政部介紹,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工作啟動后,男女雙方不僅可以在其中一方的戶籍地進行婚姻登記,如一方當事人經常居住地在試點地區,也可在試點地區辦理登記。經常居住地一般是指公民離開戶籍地連續居住半年以上的地方,婚姻登記機關的主要認定依據是看是否持有有效居住證。
據悉,2016年以來,沈陽、廣州、深圳以及山東16個設區的市陸續開展了市域內通辦試點。另外,從2018年1月至目前,婚姻登記信息管理系統已實現全國聯網,部、省數據實現及時交換,全國婚姻登記機關全部具備婚姻登記全國聯網審查功能,以確保婚姻登記信息核查的準確有效。